从清代《祭簿》一窥宗族事务的运作

从清代《祭簿》一窥宗族事务的运作,第1张

从清代《祭簿》一窥宗族事务运作

黄江王祠

牺牲之书里的导演名单

清光绪七年(1881年),王江寺进贡财物。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蒋祠修复后,六十多岁的李启祥主持了《祭书》的编辑印刷工作。现在保存在永安贡川洋丰村祖居的《光绪奏书》是光绪十三年(1887年)出版的。为这座千年古刹的管理和保护留下了珍贵的文献资料,也成为研究清代福建经济文化史和航天先驱李宝玉的原始资料。

位于永安市槐南镇黄李村的江祠庙,2013年被列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启祥,宰相一职,生于清道光乙酉年(1825),杨舍(今永安市贡川镇杨丰村)人。他叫敬斋,龚升人,主持祠堂等祖宅30余年。

家族事务是保密的

为什么会有这本《祭祀之书》?孔昌曰:“吾孜孜不倦三十年,略知一二。我想刷一下二十四卷祭典,共分二十四个字。我把它们交上去后,董事们会知道我学到了什么,所有的房间都会知道牺牲的原因。至于以后付出代价捐田的,如果赎回了田,还是会买其他的房产,然后再单独公布,加为永久共监。”

《祭书》共印了24册,编号为24字,印刷量很小,在宗族事务对外保密的旧社会有利于管理。

《祭书》共有58页,内容发生在清朝中后期。从道光庚寅年(1830年)一直持续到光绪十三年(1887年),孔子的长度从5年到62年。前人和自己负责和处理的事务都围绕着王江庙的祭祀、祖产的购买和保护,涉及祠堂修缮、募捐、乐捐名单等。

从祭祀之书可以看出,祠堂的修建和管理是连续不断的。每次提倡捐建,除了修祠堂,还注重祭祀场地的管理。《皇历重修祠堂序》、《祀田序》、《祀田序》、《重修祠堂序》等序文记载了清代中后期王江庙三次修缮、两次捐祀祠堂的详细情况。有“重收祭祀地价”、“共期广设祭祀场,善作规例,善作规划管理,使祠堂将来能长新”等长远计划。

三次重建,两次捐款祭祀田地。

中唐时期,孔昌远祖尚浩(李渊的第七孙,李元祥的第六孙)投靠御历(当时是尤溪四十二都的地界),村里长期保存着李氏家族的祠堂和坟墓。据清顺治八年(1651年)《皇历太庙序》记载,皇历太庙建于唐德宗镇远(785-805年),数百年来“屡有重修”。

到了清朝中期,“庙坟遍地,但时至今日,蛛网几乎空无边空无边,螺涎印的墙壁也封不上,烂了又烂,除非重修,否则无从增光”。道庚寅年(1830),三元后裔唐力在《重修太庙序》中描述了这一困境后,号召所有子孙慷慨解囊。

这是第一个建筑。“弟弟的劳动成本很大,我的后代很难担负起保卫土地的责任。”所以“九极后人皆捐钱重建,辉煌壮丽。”但“休谟之善后尚未达成”,故“地价又被提供祭祀”。

20多年后,王江庙不得不再次修复。光绪十一年(1885年),孔昌在《祭田序》中这样记载:“袁险峰与桂畴(1853年),红钱扰民,小路繁华。维护息权时,会暂时中止祭祀仪式,导致瓦墙毁坏,户扇倒塌,非旧观。这种修复是不能容忍或拖延的。”

“红钱”是指1853年林俊在福建永春发起的红钱会反清起义,波及福建山区数年。咸丰庚申年(1860年),得益于众多后人的捐助,祠堂不仅进行了修缮,还新建了纵横屋,规模扩大。此后,祠堂再次主张捐田祭祀。于是,“蜀末、清等诸侯纷纷捐田付出代价,计有田亩六十余块,使其能依次轮流值祭,救谷,增加祭祀之需...直到剩下一个以上的乐器,我们可以酌情讨论,并返回山谷支付所有公共费用和小修,以避免今后宗族反复发送的麻烦”。

20多年后,王江寺面临第三次修缮。光绪十三年(1887年)重修祠堂序,倡捐:咸丰庚申修缮。“到现在为止,二十多年过去了,东裕的年号在没有重修的时候还是完好的,只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修缮,怕被风雨损坏。”这个维修不是那么急。光绪年间,“于阳月动工(1886)”。

钱应该保存不超过三年。

咸丰年间的《祭侄书》对捐田有非常详细的记载。这个时间持续了很久,从咸丰十一年(1861年)十月到光绪十一年(1885年)七月,将近25年。这次集资,后人捐的不仅是银子,还有田地和山田。

通过倡导捐赠和管理祖产,王江庙积累了收入,主要用于祭祖和祖产管理。如光绪十一年(1885年),“(明熙)杨霞祖丰公出酬6800文,钱长青、孔昌、所得酬4000文修缮殿后殿檐尾瓦,祭祀礼器一并,后2800文留作生产”。明霞的外裔孙子李祖峰捐款,一部分是为了修复祠堂的瓦当,一部分是为了存放理财。

董事们关注钱的使用和安全。《新里香灯场要列》明确:“新捐修寺玉田谷,是本寺丞相下一年的收入。按照山谷的价格,我们会花钱修庙,买点灯用的油,添置祭祀用具。公用后,所剩之钱存三年,一切适时而还,或修祖坟路,或增祭祀田,以免挪用。”剩下的钱,不能存超过3年,一定要合理使用。如果用不了,可以买个祭祀场。

孔昌作为宰相的一个幕僚,经手了大量的捐款。仅在“列出孔昌今日所得的赠地价”部分,就“共得二百两,八两三分”。这些银币被用来购买田地。据《今孔昌所得,将继续付田款》记载,从同治十一年(1872年)至光绪十一年(1885年),他在御史、杨舍等地有八次买田的记录,共花了“二百一九两七元”。

侨民后代肩负重任。

主任,即监督管理祠堂事务的人,是一个松散的民间组织,由热心的后人组成,还有一个叫“董事会”的机构,类似于现在的“祠堂管理委员会”。民国时期,在贡川中山路60号成立了“福建李永安祠堂董事会”,联系全体子孙共同管理祠堂。

根据《祭书》中的记载,此后,编导们逐渐向后代迁出。王氏宗祠的子孙向外繁衍,但皇历中守地的子孙并不兴旺。一度出现“只有李氏宗祠,没有李姓”的情况。所以迁出的后代挑起了管理和保护的重任。

贡川地区及其周边的三原隆安地区是后代聚居的地区之一,距皇帝祖居百余里。与刘清、沙县、明溪等地的后裔相比,更接近皇帝的祖籍,有着长期参与王江寺事务的传统。到了清代,董事会逐渐转移到今天的贡川镇,董事大多是这个聚居区的后裔。得益于便利的水陆交通和活跃的经济,贡川在清代成为岷江上游沙溪流域重要的商品集散地。通过经营笋干、木材等特产,子孙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有了经营宗族事业的财力和能力。

现代航天先驱李宝玉,1886年出生于贡川阳峰。他家做笋干和木材生意,家境富裕。因此,他得以留学日本,并在学业上有所成就。《祭书》中所列的导演李世创是他的祖父,李是他的曾祖父。咸丰十一年(1861年)捐银42两,参与购买《祭书》所列的第一块祭祀田。光绪十三年(1887年)捐永苗田,本名宇易,双凤上村杨桥下溪人。我是租的五斗五升米,我是收顾一硕永的租金来修祠堂的。"

后继董事的无奈

《祭书》出版期间,董事会沿袭了以前的做法,有一套规范的运作模式,从给后代的捐款收据就可以看出来。

收据是格式化的,大多是印刷体,只有后代的名字和他们的捐款是手写的。在沙县夏茂孙子的办公室里,有一份这种收据的复印件,是《祭书》出版前六年的资料。上面写着,“此为铁牛捐,王江公祭价一万,即出纳十元,赠于证,光绪七年(1881)八月十二日”。左下角盖有“王江祠堂礼单邮票”,售票处在列。

在一定时期内,购买和管理土地和其他祭祀用品,在物质上保证了“轮流估价祭品、各种公共开支和小修资金”。从民国时期馆长与其孙李的通信中可以看出寺始建于1938年,土地祭祀仍可作为修缮经费。但“许多田地的地租已被佃户侵吞”,“茶新村和角坑的地租已有几年未收”。但祠堂修缮资金不足,开工两年仍未完工,令人遗憾。

为什么?因为守地的孙辈不多,董事主要集中在离祠堂100多里的贡川等地。抗日战争时期,社会动荡,王江庙周边盗匪严重。这样一来,管理湟里、新村、焦坑等地的祭祀场就更加困难了,有些人就力不从心了。

此时,孔昌等人早已去世,随后的董事们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永安二区的孙子李,请他和几个董事带着地契去佃户那里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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