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孙力军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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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孙力军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2021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立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孙立军作出逮捕决定。

此前,2020年4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立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5月,孙立军被免去公安部副部长职务。

孙立军,男,汉族,1969年1月生,山东青岛人,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立大学公共卫生与城市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卫生硕士学位。曾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副总专员。

2021年9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孙立军被“双开”的消息。

经查,孙立军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抛弃“两个维护”,没有“四个意识”。他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素质极其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空谈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胡作非为,欺骗上下级,捞取政治资本。为了达到个人的政治目的,他们不择手段地操纵政治,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拉帮结派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傲慢、任性、特权,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擅离职守,持有大量涉密资料,长期从事迷信活动;用公安侦查的手段对抗组织审查。

孙立军被指违反组织原则,组织信访时不讲真话,大肆卖官鬻爵,安插亲信,安排人事,严重破坏了公安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腐化,长期接受大量贵重物品,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档消费娱乐活动,安排私营企业主长期租住高档公寓供其使用,长期沉迷于各种奢靡服务;没有道德底线,搞权钱交易;极度贪婪,肆意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孙立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每况愈下。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影响极坏。他应该受到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行为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孙立军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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