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防控中心

钦州防控中心,第1张

4月1日起钦州部分区域场所解除封控管控区管理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解除部分封闭管制区域管理的通知(五)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情况,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解除以下地区(场所)的封控区管理。

一、密封控制区

(1)钦南区沙埠镇田寮社区恒大绿洲小区16栋、17栋;

(2)钦南区沙埠镇田寮社区东岸阳光小区1C栋1单元;

(3)钦南区向阳街城中南社区鸿福小区D栋6单元;

(4)名爵KTV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内;

(5)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小区东方巴黎小区2号楼1、2单元;

(6)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板洲社区1号楼;

(7)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小区骏丰车库店(泥桥物流市场内);

(8)钦北区田常街道城北社区百里华庭二区E-2大厦B单元。

二。控制区域

(1)钦南区沙埠镇田寮社区恒大绿洲小区;

(2)钦南区沙埠镇田寮社区东岸阳光社区部分建筑(1C号楼、2号楼、1B号楼、2A号楼、2B号楼、2C号楼、2D号楼、4B号楼、4C号楼);

(3)钦南区向阳街城南社区鸿福社区;

(4)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东方巴黎小区;

(5)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板洲社区;

(6)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倪桥物流市场;

(7)钦北区田常街道城北社区百里华庭二区;

(8)钦北区田常街道城北社区康桥1209三期工地。

封闭区和控制区的封控解除后,对区域内人员继续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和社区网格进行处置。在我市最后一个封控区解除前,解除的封控区实行实名制准入管理措施,每天每户只允许一人凭卡准入和购买生活用品(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护除外)。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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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617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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