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住房保障措施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才工作,吸引更多非中山户籍人才来中山工作创业,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热土。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住房保障措施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凡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大专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非中山户籍人才,允许在本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1套,自网签之日起2年内住房不得上市交易。房贷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