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第1张

南京工伤等级赔偿是按照什么工资标准

一、一至四级因工致残人员的待遇和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伤残津贴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

二。5至6级因工致残人员的待遇和标准

1.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雇主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本人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因工致残的7级至10级员工享受待遇和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是:本人工资7级伤残13个月,8级伤残11个月,9级伤残9个月,10级伤残7个月;

2.劳动就业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就业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延伸阅读: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年度调整都包括哪些人?

1、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1-4级的工伤人员;

2、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5-6级,用人单位为受伤人员发放伤残津贴;

3.支持因工死亡员工的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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