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5月1日,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制定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等六项工作措施;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加强房地产销售市场监管;加强土地供应与房地产市场的联动;优化房地产项目备案审批程序;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在改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方面,《办法》提出,加快现有存量抵押贷款未分配部分的审批程序,提高信贷额度,确保及时发放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普通住房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确定合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积极推低房贷利率。
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方面,《办法》提出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30%降至20%。按照梅州市人才公寓人才等级和类别标准,购买首套自主创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同等级人才贷款额度上浮20%至1倍。同时,贷款额度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限制。
在加强房地产销售市场监管方面,《办法》提出,预售资金提取次数可适当提高1至2次,可允许缓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最长6个月,引导房地产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如出台高层次人才、防疫人员、三胞胎家庭等特定社会群体购房优惠政策。
在加强土地供应与房地产市场联动方面,《办法》提出,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保持房地产土地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保持土地供应处于合理、有序、均衡状态。
在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程序方面,《办法》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项目属地原则进行备案管理,备案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要做好房地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服务。结合审批权限,对房地产项目要按规定、按程序受理,加快办理。
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办法》提出,加快城市扩容提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强化土地利用,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认真落实清理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优化供水、供电、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装和接入服务。,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