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

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第1张

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办案力度

记者6月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一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披露的大案要案;一批操纵证券市场的大案要案,包括交易、配资和“黑嘴”;一批利用内幕信息非法交易的大案要案。数据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9件,同比上升94%。

据了解,2021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正式成立。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大案要案。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社会高度关注的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金融诈骗案件和北八道、郑某等操纵证券市场大案要案。

据介绍,当前,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频发;市场主体失职,参与者多;黑色产业链逐渐形成,技术性和隐蔽性特征突出。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期货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加大了办案难度。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室负责人介绍,针对证券期货刑事案件难点多、争议大的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同时,建立健全办案标准,边办案边总结,不断编发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发挥案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记者了解到,除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还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配合、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商和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推动证券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双向衔接”,加强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惩治和预防。

记者:刘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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