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出版社
作者:王洪峰,《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近日,网上一些媒体和机构发表“招募志愿者月薪一万元”、“补贴志愿者一万元”等不当言论,混淆了“有偿劳动”和“志愿服务”的概念。3月22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就此事再次发表声明,呼吁任何不当混淆志愿者概念的行为立即停止。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要说:志愿精神需要坚持,价值导向需要正确。
志愿者的字典里有“无私奉献”。近年来,随着志愿服务的蓬勃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志愿服务在服务社会、促进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成千上万的志愿者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在抗疫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做好核酸筛查和抗原自测工作,保障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很多志愿者都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
志愿者的字典里不能只有“无私奉献”。他们主动参加志愿服务,虽然不求回报,没有功利心。但志愿者也是普通人,也需要工作、生活、健康和发展,遇到困难也需要帮助。因此,作为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出台保障政策,树立“德者得其所,善者得其所”的价值取向,切实增强志愿者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志愿服务需要一个激励机制来“敲锣打鼓”。前不久,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团市委、县志愿者协会联合印发了《志愿服务礼貌激励办法》(试行)。根据宁海县志愿服务礼貌激励办法,各级推荐评选最美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优秀教师、最美天使、先进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秀志愿者。星级志愿者凭评定的星级证明,可在指定银行享受相应的授信额度、利率下浮等金融优惠服务。优秀志愿者可兑换等量积分换取志愿服务年限,积分可兑换相应物品或等价年限志愿服务回馈。宁波宁海县志愿服务的礼貌激励方式,将鼓励更多的人做好事,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志愿服务和关爱服务,值得世界各国借鉴。
志愿服务需要有保障政策做后盾。志愿者在参加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助残、支教、扶贫、抢险救灾、维护公共秩序等公益活动时,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人员伤亡。江西省文明委制定的《新余市志愿者礼遇办法(试行)》规定,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因伤、致残或牺牲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志愿者及其家属给予临时救助和相关保障,符合牺牲条件的烈士按程序评定。有了这样的政策,就不会有志愿者的流血和流泪,大大消除了志愿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关爱志愿者既需要激励机制,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政策,让志愿服务之树四季常青。善待中国不会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才会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