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必须居住登记满6个月吗
答:不是,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除外)已在天津登记满6个月,拟继续在天津居住。如果申请人符合在天津缴纳社保、供自己或子女上学、买房、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在天津经商等条件。
▲申请人符合在天津缴纳社保、本人或子女上学、买房、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在天津经商等条件。其中任何一种情况持续6个月以上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居住证。除申请居住证所需的证明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天津缴纳社保的人员:最近连续六个月天津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线上线下打印都可以。网上打印必须彩色带红章,必须打印网上网下支付查询清单。
(二)本人或未成年子女在天津就读的:天津市学籍证明。未成年子女在天津上学的,父母子女均可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在天津买房的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出生证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四)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的人员的结婚证:。本市户籍信息需要受理工作人员核对确认;
(五)在津业务人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意:受理对象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此业务只能线下办理。
▲如何办理居住证
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注:除符合居住登记条件者外,申请人必须是受理对象,此业务只能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