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慢病门诊医保

西安市慢病门诊医保,第1张

西安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认定指南

Xi市医疗保险门诊患者慢性病识别指南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流程

参保人在具有门诊慢性病申请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乙等及以上)就诊相关慢性病;

出院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医保办领取并填写《Xi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经两名医师(其中一名为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核签字,医保办确认盖章;

定点医疗机构将申请鉴定表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上传至参保患者对应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身份证复印件

二。医疗保险代理申请流程

1.参保人因相关慢性病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后,

2.填写《Xi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评审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疾病的病历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资料)

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的复印件

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相关检验报告和实验室测试的副本。

3.以上材料报参保社区或村,由参保社区或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认定。

三。相关疾病申报说明


申请上述相应门诊慢性病时,只需提供《Xi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Xi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近期审批表》和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即可。

申请上述四种门诊慢性病时,患者无住院病历的,只能提供近三年内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以及相关门诊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复印件由个人保存)申请。

四。申请审核和确认

幼年生长激素缺乏症癫痫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巨大疾病
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腺机能亢进
紫癜性肾炎视神经萎缩
红斑狼疮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慢性活动性肝炎耐多药结核病

1.以上12种疾病每两年复查一次;

2.参保慢性病患者应提供参保所在社区或村的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复印件由个人保存)和近两年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3 .由参保社区或村提出,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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