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申请流程

假道灭虢2022-08-18  12

成都工伤认定全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成都工伤认定一体化策略

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

(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搬运指南:

一、申报工伤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包括职工受到伤害时的初步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四)申请人可以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该期间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三。办理工伤认定的地方在哪里?

1。市人社局经办:

①参加四川省本级工伤保险、成都市户籍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

②已参加成都市本级工伤保险且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外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

2。区(市)县人社行政部门办理:

①已参加成都市本级工伤保险且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县人社行政部门办理;

(二)区(市)、县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认定;

③按区(市)县建设项目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进行工伤认定;

④区(市)县行政区划内从事生产经营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认定。

四。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分为两类:

员工所在单位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首次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确诊后,为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安全生产,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工伤报告的首要职责。

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初诊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不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本人也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无法亲自办理工伤申请的,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此外,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专门群众组织,也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服务单:工伤认定申请表。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时限: 60天

有没有收费:没有。

电话[/S2 :86924828,86924829

监督员电话:86924837、86921930

地址:成都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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