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及程序

成都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及程序,第1张

未成年子女投靠继父(母)入户成都办事指南

未成年子女落户成都指南:

过程:

1.被申请人自愿在我市定居。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有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请材料。

前提条件: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与本市工作人员再婚。受托人、被受托人或者双方直系亲属应当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未成年继子(女)避难。法定监护人和负责抚养的继父(母)双方或三方同意,并亲自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继父(母)在本市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与抚养权一方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经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非婚生育的应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及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与非监护方,应由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签署同意迁入户口的协议。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迁户口的公证书(父母离婚的);(原件的复印件)

6.未成年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或继父(母)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同意避难声明(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在场,由两方或三方签字提交)。(原文)

8、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纳入直系亲属住房)。(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投靠继父(母)的,法定监护人和负责抚养的继父(母)都要在场。

3.请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公室:报名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境地区(市)县公安制证中心(郊区(市)县无制证中心的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备注:负责抚养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应到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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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229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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