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学历落户条件

成都市学历落户条件,第1张

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政策汇总

成都教育报名政策: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成都市新东区及郊区。

3.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入户。

前提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市外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http://www.rc114.com/,市人社局指定网站适用)

4.申请人的户口簿(学校保存的户口本提供的迁移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证明(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原文)

集体户落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http://www.rc114.com/,市人社局指定网站适用)

4.申请人的户口簿(学校保存的户口本提供的迁移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白色内页空,本人没有房子的证明材料(集体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

●扫码获取我专属的“成都人才服务码”,等待系统验证通过(1个工作日)。

●如“成都市人才服务码”全日制资格未通过验证的,提供教育部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薛鑫。com 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

●在国外取得学历者,须先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办理(通过http://www.cscse.edu.cn验证后)。

第二步:申请居留(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市外户口迁入”办理网上邮寄。。

2.本人到户籍所在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籍。

备注:

1.申请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的,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办理经核实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教育部Xuexin.com 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打印);

2.省内户籍迁移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一站式”处理。本省户籍人员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同时入户避难。

5.我会去现场处理。

6、转为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7.请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到成都新东区和郊区。

前提条件

35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非本市户籍的,可凭毕业证在成都市东部新区及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落户。

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市、金堂、大邑、浦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由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http://www.rc114.com/,市人社局指定网站适用)

4.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姓名)或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入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集体户主首页,空白色内页,本人在东部新区及郊区没有住房的证明材料(集体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处理流程

第一步:

1.填写《成都市引进人才(职称)认定申请表》。

2.持职称认证所需材料到省人社厅、成都市及各区(市)、县人才中心进行认证,办理《入蓉人员联系函》(用人单位登记机关对应同级人才中心办理或用人单位住所登记的区<市>:县人才中心为;荣部属、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办理)。

第二步:申请居留(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以及“市外户籍”申请网,邮寄进去。

2.本人到户籍所在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籍。

备注

1.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落户申请,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获取经核实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将教育部学历证书提交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教育部Xuexin.com 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如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落户,应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在申请搬迁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同时落户。所需材料参考夫妻、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到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5、进集体户,应在城市东部新区和近郊区无房。

6.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三。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入户

进入条件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非本地户籍毕业生,可于次年12月31日前在工作地申请居住。

所需材料

1.家庭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市、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入蓉人员联系函》;

4.户口簿(户口已迁入高校的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材料

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有的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相应材料:

(1)进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属证书的,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或30日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住房为直系亲属所有,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入户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属证书的,提供已登记的购房合同或30日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加入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证明文件,集体户首页及空白色内页(加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处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联名信。

1.登录“成都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研究生报名”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好所需材料,到系统指定的机构办理入蓉人员联系信。

第二步:申请居留(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市外户口迁移”中在线申请并邮寄。

2.本人到户籍所在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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