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犬只管理办法

东莞犬只管理办法,第1张

东莞禁止饲养危险犬标准(意见稿)意见建议情况说明

2021年1月8日,《东莞市禁止饲养、销售、养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1月25日,东莞市公安局共收到83条意见建议。其中,有效建议53条,占63.86%;无效建议30条,占36.14%。

东莞市公安局总结了53条意见建议。主要意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议删除《通知》第三十九条“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至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的犬只”,已收到公众意见建议17条;二是建议将德国牧羊犬从危犬名单中删除,共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13条。三是建议将秋田犬从危险犬名单中删除,共收到12条公众意见和建议。第四,我们就如何处理通知中的危险狗进行了咨询,收到了公众的五条建议。此外,6位市民对《通知》内容提出了其他意见和建议。

针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邀请华南农业大学、市兽医学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位专家学者进行研究探讨。经研究决定:一是从我市危犬名单中删除德国牧羊犬、秋田犬等2个犬种;二是继续保留《通知》第三十九条“犬的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至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规定。原因是一般大型犬的肩高在65cm左右,71CM以上的犬属于大型犬。考虑到大多数不养狗的人的利益,大型犬不管什么品种温顺与否,都不适合在城市养;三、官方公告发布前已禁养的犬种,可在《东莞市养犬条例》正式实施后6个月内,由养犬人自行处理。逾期不办者,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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