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虚张声势2022-08-16  27

桂林资源县新冠疫情防控政策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新冠肺炎防办[2021]32号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峻复杂。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外防进口、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芳官〔20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全中国中高风险地区的人。返回(进入)资源县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寨)居委会报告,到达后12小时内到目的地社区(村、寨)报到并接受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

二。中国各地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县)的人员。返回(进入)资源县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寨)居委会报告,到达后12小时内到目的地社区(村、寨)报到并接受居家隔离和健康管理。

三。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返回我县居住地后,应及时到目的地社区(村或社)报到,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健康管理。

四。从有本地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回(进入)资源县的,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公交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酒店、体育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等重点机构要严格落实对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卫生守则、乘车守则检查,一律规范佩戴口罩进出、乘坐公交车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六、各景区(点)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检查进入景区游客的卫生守则、行程守则,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来自当地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省(区、市)的游客必须在入境前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如果没有证明,他们将被拒绝入境。

七、广大公众应积极、及早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自身生命健康增加一层保护,降低一份风险,共同构筑群体免疫屏障。

八、广大市民需要咨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反映疫情防控情况,可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73-4366887。

资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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