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流程:
2001年1月1日起在本市出生并在西部地区单位工作定居的大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Xi安市,不再是农业户口。凭父母(或本人)的申请;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迁出证明;毕业分配证(注册证);现居住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向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局批准后发放居住证,居住证在本市区家庭落户,并报市局备案。(分县局批准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