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靠子女落户青岛,什么手续?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青岛,什么手续?,第1张

青岛投靠其他亲属落户办理攻略(要求+证件材料+时限

处理条件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投靠其监护人迁入定居。

所需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父母死亡证明;

4.规定或者约定抚养权和抚养权的材料。

集体户落户的,需确认监护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或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办理权属证书。

备注:

1.投靠迁入合法固定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产权人的产权证;

2.投靠合法固定使用权房屋的,应提供户主及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租住公房证明或房屋租赁表、承租人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的声明;

3.合法固定住所持有人死亡的,应当同时进行户口注销核实;

4.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申请人或者关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反映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5.合法固定住所材料是指:(1)不动产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2)租赁房屋证明(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所有的住宅房屋或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所有的住宅房屋还应提供产权单位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3)房屋租金计算表(结算时使用);(4)房屋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办理流程和时限

由当地派出所当场受理,按法定程序核实批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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