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获取方式
研究生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与教育交流”信息采集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门对研究生学籍、就业状况、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进行审核,对学籍信息符合条件、在校期间无业的,确认研究生实习资格。
二。求职
招聘启事
实习岗位通过基地“毕业生实习平台”上传,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审批后发布。
后对接
(1)组织学生赴青岛开展强化实习的高校(研究所),在“研究生实习平台”上满足其需求,或向意向基地发出“合作邀请”。
(2)有实习需求的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实习平台”注册创建简历,自行查找选择基地和实习岗位,或根据平台自动匹配的岗位提交实习简历。按照基地“双向选择”的原则,对申请实习的研究生进行条件审核或线下对接确认。
【/S2/】达成实习对接意向的各方在线签约,签约方式为集中组织和个人对接。
(1)集中组织。双方达成集中实习合作意向的,基地将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上传学校和企业盖章的校企合作协议、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的研究生名单(盖章)和基地、研究生、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青岛市研究生实习协议(集体)。
(2)个人对接。与研究生基地达成实习意向的,基地将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上传基地与研究生签订的《青岛市研究生实习协议书(个人)》(研究生签字,基地盖章)。
管理和评价
按照基地规定组织研究生实习。对基地实习研究生进行动态管理,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及时记录其到岗、离岗、留职情况。实习结束后,双方可以通过“毕业生实习平台”对对方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研究生可以根据需要在平台打印实习证明,基地会加盖公章。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学习期间,每人可享受最长3个月的实习生活补贴。从第一个实习日开始享受实习补贴时间。实习天数(实际工作时间)不满15天的,不发当月实习生活补贴。
四。应用方法和材料
生活补贴采取集体申报和毕业生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1)集体申报。与基地达成集中实习合作意向的高校(科研院所),按规定通过“毕业生实习平台”进入“集中申报实习生活补贴”模块提交补贴申请,上传诚信申报承诺书(集体)。
(2)个人申报。与基地达成实习意向的研究生,按规定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进入“实习生活补贴个人申报”模块提交补贴申请,上传诚信申报承诺书(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