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扩大失业保险范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贴。
发送丢弃对象
一类: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江阴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类: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江阴市,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停发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就业或参保、死亡、应征入伍、迁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处有期徒刑、转移社会保障关系的。
注:对多次领取、冒名顶替、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如数退回失业救济金,并将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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