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养老保险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养老保险咨询电话,第1张

呼和浩特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处理条件

1.城镇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已在社保局参保;

2.城镇居民:具有呼和浩特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处理材料

1.城镇居民: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需提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对于年满16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居民需提供CDPF出具的二级(含)以上重度残疾证明原件。

二、城镇职工:

新保险:

1.用人单位应在成立后30日内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3份);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或单位盖章。

被保险人:

1.历年核查:包括养老保险核查表、核查花名册、变更表、历年变更花名册;

2、年度养老保险花名册、养老保险缴费财务会计核对清单;

3.历年有效付款凭证;四。员工养老保险手册。

处理流程

一、城镇职工:

新保险:单位社保代理人持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被保险人:

1.单位持历年有效缴费凭证到社保中心基金管理科查询已缴基金是否已缴。

2.确认到账后,单位会与业务部门的保险赔付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录入电脑系统。

3.业务部门录入缴费数据后会发出通知,转户部门会为参保单位建立个人账户。

二。城市居民:

1.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打印参保人指纹并加盖社区公章。

2.初审:社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劳动保障所公章,并将参保登记表信息录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系统。

3.审核: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加盖人社局公章,并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系统中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核实。

4.缴费:工作人员打印老年缴费核定单,通知老年参保人到办公室领取核定单并缴纳地税,并将税票交回社区社保经办机构。

5.完成:已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居民,需将参保人员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交至社区社保经办机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79149.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4
下一篇 2022-08-1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