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临时救助政策

哈尔滨临时救助政策,第1张

哈尔滨医疗救助对象和范围(附参保材料+指南)

一、筹资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哈尔滨市医疗救助对象补助政策。

(1)全额补贴:贫困的受抚养人、孤儿和几乎无人照管的儿童。

(二)定额补助: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被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返贫致贫、被民政部门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被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易返贫致贫的人员(含不稳定户、边缘户);边缘家庭成员中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扶贫人口。

二。集中保险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度预缴制度,集中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三。支付标准

2022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3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580元/人,个人缴费350元/人。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定额补助310元/人,个人必须缴纳40元/人。全额缴费后立即享受待遇。

四。参保和缴费渠道

(一)保险方式

医疗救助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以下简称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2)支付渠道

1.在银行柜台付款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在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我或我的代理人应提供准确的付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在线支付。

哈尔滨银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支付

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搜索“哈尔滨银行”,或直接点击关注,在“惠生活”下选择医保地区,进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选择缴费地区,输入缴费人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缴费。通过微信官方账号哈尔滨银行微信支付城乡居民医保,支持跨行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二维码》

五、保险材料

医疗救助对象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其他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部门认可的证件。

提示:

1.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前,先确认是否参加过其他形式的政府医疗保险,不要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医疗救助对象在集中支付期间未能及时支付的,需到就近的经办社区办理续保并及时支付。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相关政策将适时调整。请关注并配合。可通过基层经办机构、“哈尔滨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0451-12393咨询电话等,随时了解更多政策和服务。,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投保、续保和缴费,以免影响您的医保权益。如果在缴纳中有什么问题,请向各区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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