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提取额度及材料
提款额度:
1.职工个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产权份额(含已在异地提取的,以职工在异地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为准)。
2.每次支取时,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500元。
3.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尚未还清的,应先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取。
提取材料:
1.收回本人身份证(非居民身份证员工提供存款登记证明)。
2.提取该人自己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委托书)。
4.土地证。
5.规划许可证。
6.结算发票。
7.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自住房屋大修需要)。
8.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自住房屋新建、改建、大修,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的,须提供配偶提取;自住住房异地新建、翻建、大修的,提供住房所在地配偶户口)。
9.户口本(房屋在外地购买、建造、大修的,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