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保报销政策

中山医保报销政策,第1张

中山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一、一类人员

1.生活在不同的地方:

①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工负伤致残的一至四级退休职工;

②打算回户籍所在地,或异地买房(或租房),或与子女、亲戚同住,长期(1年以上)异地定居。

2.在不同的地方工作:

①被单位长期(一年以上)异地派驻一个城市的在职人员;

②单位在我市参保,异地有分支机构。

二级和二级人员

1.参保人在我省同一异地居住、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

2.入选医院可通过省级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实现与我市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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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2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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