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登记的申请条件?

停业登记的申请条件?,第1张

宁波停业登记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后未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办理延期停业登记,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处理。

加工材料:

(一)停业和复业报告(一式两份);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收据簿”和未使用的发票。

办理地点和时间:

处理周期:马上就办。

电话: 12366

办理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

纳税人注意:

纳税人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的,视为未停止生产经营;纳税人在批准的停业期间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0474.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2
下一篇 2022-08-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