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补缴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补缴,第1张

北京个人所得税补税会怎么样?

如果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会怎么样?

对于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中纳税的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未申报纳税的,税务部门将依法收取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机关给予提醒,对提醒后仍未纠正或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对仍未纠正或不到位的,给予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税务机关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检查,并对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延伸阅读:今年有哪些提醒准确申报的措施?

一、提醒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前,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自己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的专项附加扣除等基础信息,为年度汇算清缴做好准备。

二是提醒纳税人,因适用收入项目错误或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应在如实补充相关收入申报后,据实进行年度决算。

第三,提醒在年度汇算清缴中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2020年及以前年度应纳税而未纳税的问题,或税务机关已告知其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应在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更正申报或说明相关情况后,依法办理退税。通过关联纳税人在不同纳税年度的纳税和退税情况,提醒纳税人诚信纳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可以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涉税信用记录。

第四,提醒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申报6万元费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扣除。对于已在营业收入年度决算中申报费用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在提供综合收入年度决算预填服务时,将费用扣除数据设置为0,并提醒纳税人还可以更正营业收入申报,在综合收入年度决算中扣除6万元/年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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