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第1张

成都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单位办理指南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接受2021年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2021年综合所得税开始“多退少补”。单元将如下处理它↓

公司办公室:即请受聘公司办理

考虑到用人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密切,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从业单位除了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照累计扣缴法从劳务预付款中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业务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实习生等。

纳税人向单位请求代理的,由单位办理,或者培训、指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和退(补)税。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以便为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决算报表。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期(4月30日前)内与单位确认。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确认。,与书面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进行年度决算。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如实向本单位提供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所有综合所得、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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