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到广州住院能报销多少

kn2022-08-10  15

佛山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I .住院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600元/次,一级医疗机构300元/次

二。住院支付比例:

1.被保险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医院类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

2.参保人因病需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以下比例支付:

①经市级或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后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支付。

②参保人经市、区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需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复诊,进行同病种住院治疗。参保人由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照本市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支付。

③参保人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与我市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住院,未办理本款手续① ② 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60%支付。

④参保人因急诊或抢救在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未与我市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属于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照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3.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入住市外医疗机构的,由参保人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支付。

4.被保险人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进行恶性肿瘤、心脑疾病手术治疗和肝、肾、骨髓移植手术治疗的,其基金支付比例不上浮

补充说明:

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以住院日期为准),参保人员在当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急诊抢救外,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不予支付。

(是否为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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