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养犬管理规定

南宁养犬管理规定,第1张

南宁良庆区哪些地方禁止养犬

一、禁狗区

本市各行政区域内学校(含幼儿园)的办公室、医院服务区、教学区、体育活动区、学生宿舍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主要犬类管理区域

大石街道管辖的前进社区、金乡社区、银沙社区、海印社区、五乡社区、阳光社区、锦绣社区、京华社区、玉泉社区、志远社区,玉东街道管辖的玉龙社区、鄱阳社区、玉东村、平乐村、那平村,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良庆社区、那马社区、大塘社区、陈钠社区等

三。养犬综合管理区

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四。狗活动区域的范围

大沙田建设路团结路口至阳光新城延长线;大沙田银沙大道水塘河至新加坡城的沿河区域(含滨河公园);武警南宁支队鱼洞大道至瑞和家园社区延长线。

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免疫证,为犬只佩戴犬只识别卡,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小型犬只使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牵绳或者牵绳;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绳或皮带牵引,并给狗戴上口套。

(三)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携带犬只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只戴上口套或者将犬只放入犬袋(笼)内。

(4)携带犬只进入电梯的,应当为犬只戴上口套或者将犬只放入犬袋(笼)内。

(五)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微信功能: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09295.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09
下一篇 2022-08-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