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随迁子女幼升小

西安市随迁子女幼升小,第1张

2022西安新城区幼升小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农民工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Xi户籍并在新城区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在Xi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登记并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人员。具有Xi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跨区务工人员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地、就业地、户籍地、流出地”等证明材料到区域服务点进行信息审核,经核准登记后入学。(点击查看:2022年城市新区集中登记服务点及范围)

居住、就业、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明细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Xi市新城区居住证(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需提供社区居住证明),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的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者须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就业证明:随行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就业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与父母户籍相同的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点击查看:流出证明(参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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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09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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