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小学招生

南宁市邕宁区小学招生,第1张

2022年南宁邕宁区初中入学办法

一、公立学校一年级录取办法

(一)招生目标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下同)

2.父母双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邕宁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市区居住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准入原则

1.城镇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凭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下同)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随迁农民工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其合法稳定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三)申请材料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学生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2。非户籍适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四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四)附表

1.2022年6月2日前,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

2.2022年6月3日至6月17日,小学阶段在我市就读,初中阶段需要回其他城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即南宁市户籍现在邕宁区,父母不动产登记地址不在邕宁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地址所属的市区教育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各市教育局电话为: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江南区教育局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4950793、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

3.2022年6月下旬,民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

4.202279月9日7月10日(周六、周日)新生报到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1:30

5.2022年7月13日前,委托初中将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报名材料和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一年级流动人口子女报名信息统计表报送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6.2022年7月15日前,各初中学校对新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报市区教育局审批。

7.2022年7月18日至22日,市区教育局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

8.2022年7月27日前,各初中学校到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③领取新生核定名单和初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组织人员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

9.2022年7月25日,各初中学校将张贴核定新生名单,发放初中录取通知书。

10.2022年9月15日至23日,对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2025年毕业)的学生进行区内学籍确认,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学生

本市户籍新生可在其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所属的当地初中(6月底或7月初公布)报名,填写《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委托四所公立初中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资料。材料原则上要提交给区域内的学校,只能有一所学校提交材料。

(六)报名方式

1.所有公办初中在学校招生服务区以报名方式招生。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程序全部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要努力保证本地户籍学生能就近安排。本地户籍学生过多的,按照“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地”的原则录取,直至招满。报名结束后,仍有多余的学生由学校先进行报名,然后由市区教育局按照学生排序、就近相对的原则统筹安排。

2.初中阶段招收本地户籍学生后有空学位的,应利用空学位统筹安排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名第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考虑。

二。民办初中一年级入学办法

(一)招生学校

南宁哈罗立德学校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

1.南宁市具有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持有南宁市区《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申请材料

1.以学籍信息申请注册:南宁市市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原小学在学籍系统中下载打印)。

2.以学生户籍信息申请报名:南宁市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3.持随迁子女信息申请登记者: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可以使用上述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

(四)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6月13日至6月17日,市区民办初中报名时间如下:

(1)具有南宁市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①6月13日至6月16日,先由学生家长在市区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再到小学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未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注册信息无效。6月16日18:00为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截止时间。

②6月17日,市区各小学汇总上报报考民办初中的学生信息,学校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8:00。

(2)小学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子女,户籍在南宁,在外地就读。

①6月13日至6月16日,学生及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到拟入学的民办初中报名。学生及家长到校后,学校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再办理现场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8:00。

②6月17日,市区各小学汇总上报报考民办初中的学生信息,学校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8:00。

2月18日至6月19日,各城区、开发区、市教育局招生办对小学、民办初中上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月上半月和6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采取电脑随机录取。

4.计算机随机录取结束后,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必须及时到已注册的民办初中办理后续录取确认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5)报名入场流程

1.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指导下报名初中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同时报读。如果选择民办初中,要理性谨慎选择,只报考一所学校。

2.根据民办初中招生人数,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及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3.计算机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名就读于民办初中的学生将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系统随机获得一个录取序号。民办初中根据录取计划按录取顺序号录取。对于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给予的学位空,民办初中可按录取顺序号进行补录录取。

4.被民办初中随机录取的学生,如被计算机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资格,需要回公办初中就读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按照“户内一致优先,同类排名靠后”的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学生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这样的学生不属于本地学生。未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既定招生程序返回公办初中参加招生。

5.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报名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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