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目标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下同)。
2.父母双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邕宁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市区居住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准入原则
1.城镇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凭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下同)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随迁农民工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其合法稳定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三)申请材料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学生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2。非户籍适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四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四)附表
1.2022年6月2日前,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
2.2022年6月3日至6月17日,小学阶段在我市就读,初中阶段需要回其他城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即南宁市户籍现在邕宁区,父母不动产登记地址不在邕宁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地址所属的市区教育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各市教育局电话为: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江南区教育局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4950793、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
3.2022年6月下旬,民办初中计算机随机录取。
4.202279月9日7月10日(周六、周日)新生报到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1:30
5.2022年7月13日前,委托初中将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报名材料和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一年级流动人口子女报名信息统计表报送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6.2022年7月15日前,各初中学校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填写《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报市区教育局审批。
7.2022年7月18日至22日,市区教育局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
8.2022年7月27日前,各初中学校到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③领取新生核定名单和初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组织人员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
9.2022年7月25日,各初中学校将张贴核定新生名单,发放初中录取通知书。
10.2022年9月15日至23日,对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2025年毕业)的学生进行区内学籍确认,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学生
本市户籍新生可在其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所属的当地初中(6月底或7月初公布)报名,填写《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委托四所公立初中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资料。材料原则上要提交给区域内的学校,只能有一所学校提交材料。
(六)报名方式
1.所有公办初中在学校招生服务区以报名方式招生。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程序全部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要努力保证本地户籍学生能就近安排。本地户籍学生过多的,按照“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地”的原则录取,直至招满。报名结束后,仍有多余的学生由学校先进行报名,然后由市区教育局按照学生排序、就近相对的原则统筹安排。
2.初中阶段招收本地户籍学生后有空学位的,应利用空学位统筹安排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名第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农民工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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