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边肖介绍残疾评估的标准和依据。让我们来看看。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视力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无法矫正或视力变窄,从而影响正常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失明和低视力。视力残疾主要分为四级。根据视力和视野状态,失明为一、二级视力残疾,低视力为三、四级视力残疾。视力残疾仅指双眼。
如果两眼视力不同,以视力较好者为准。如果只有一只眼视力残疾,另一只眼视力达到或超过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br/】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十度的,无论视力如何,都是瞎的。
视力残疾等级:
1。一级畏光应小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2。次要视力在0.02至小于0.05的范围内,或者视野半径小于10度。
3。三等视力为0.05至小于0.1。
4。4级视力0.1到0.3以下。
听力残疾的分类: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残疾标准,听力残疾分为四级,具体如下:
1。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结构和功能损害极其严重,良耳听力一般 ge91dBHL在无助性听力装置的帮助下,无法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方面极其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其严重的障碍。
2。听力残疾是继发性的,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严重受损。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和81-90dBHL之间。在助听设备的帮助下,他们在理解和交流方面受到严重限制,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3。听力残疾为ⅲ级,听觉系统结构和功能中度受损。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和61-80dBHL之间。借助于无助的听觉装置,他们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方面受到中度限制,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4。听力残疾为四级,听觉系统结构和功能中度受损。较好的耳朵平均听力损失在41和41-60dBHL之间。借助助听设备,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略受限制,参与社会生活有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的分类:
(1)言语残疾的分类原则
根据言语残疾的不同类型,脑和发声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进行分类。
(2)言语残疾一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结构和功能严重受损,无言语功能或言语可懂度≤10%。言语表达能力水平测试达不到一级测试的水平,参与社会生活存在极其严重的障碍。
(3)言语残疾ⅱ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严重受损,具有一定的发声和言语能力。
言语的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水平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的水平,参与社会生活存在严重障碍。
(4)ⅲ级言语残疾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中度受损,能进行部分言语交流。
言语的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水平测试达不到三级测试的水平。参与社会生活有中度障碍。
(5)言语残疾四级
大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和功能轻度受损,能进行简单的对话,但难以用长句表达。
言语的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水平测试未达到四级水平。参与社会生活有轻微障碍。
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定义:是指人的肢体残疾或肢体瘫痪或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1)因外伤或病理改变造成的上肢或下肢截肢或先天性畸形;
(2)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导致上肢或下肢畸形或功能障碍;
(3)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引起的椎体畸形或功能障碍;
(4)中枢和外周神经的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引起的躯干或四肢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的分级
综合考虑人体运动系统的几种残疾、残疾部位的级别和功能障碍的程度,肢体残疾的分级主要以功能障碍为标准。
(一)一级肢体残疾:
1。四肢瘫:双下肢截瘫,双髋关节不能自主运动;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完全丧失。
2。肢体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肢体缺失;一条胳膊(或所有腿)和两条小腿(或前臂)截肢或断肢;上臂及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断肢;双臂(或双腿)截肢或断肢。
3。双上肢极度功能障碍;三肢严重功能障碍。
(二)二级肢体残疾:
1。双下肢偏瘫或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断肢;一条腿(或整个手臂)和一条上臂(或大腿)截肢或断肢;三肢截肢或不同部位缺失。
3。双肢严重功能障碍;三肢中度功能障碍。
(三)ⅲ级肢体残疾:
1、双腿截肢或肢体缺失;前臂、大腿和上肢截肢或缺失。
2。一肢严重功能障碍;双肢中度功能障碍。
3。两拇指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四)ⅳ级肢体残疾:
1、单腿截肢或肢体缺失。
2。一肢中度功能障碍;双肢轻度功能障碍。
3。脊柱强直(包括颈椎);驼背70度以上;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拇指保留在一侧,其余四指切掉或缺损。
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规定的智力残疾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表现为适应性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智力发育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发育迟滞;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害,智力发育成熟后老年期智力明显下降而引起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和美国精神发育迟滞协会(AAMD)的分级标准,按照智力商数(IQ)和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智商20以下,适应行为极度缺失;
二级智力残疾(重度):智商值20 ~ 34,适应行为水平严重缺陷;
ⅲ级智力残疾(中度):智商值在35 ~ 49之间,适应行为水平中度缺陷;
ⅳ级智力残疾(轻度):智商值50 ~ 69,适应行为水平略有缺陷。
[注: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用于智商测试;智商是指用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力年龄与实际年龄的比值。不同的智力测试有不同的智商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
精神残疾的认定标准: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持续1年以上,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受到认知、情绪和行为障碍影响的各类精神障碍。
(二)精神残疾分级
18岁(含)以上精神障碍患者以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世卫组织-达斯ⅱ)评分及以下适应行为为基础,18岁以下以以下适应行为为基础。16分,适应行为障碍严重;完全照顾不了自己,忽略了自己基本的生理和心理要求。
我无法与他人交往,无法工作,也无法学习新事物。
它需要环境的全面而广泛的支持,它需要他人的监督才能长久。
2。精神残疾ⅱ级:
世卫组织-达斯ⅱ评分在106 ~ 115之间,说明其有严重的适应性行为障碍;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流,只与照顾者简单交流,能听懂他们简单的指令,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能在监护下从事简单劳动。
能够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会活动;环境需要广泛的支持,生活的大部分还是需要别人照顾。
3。精神残疾ⅲ级:
世卫组织-达斯ⅱ评分在96 ~ 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受损;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简单的和人交流,表达自己的感受。
能独立完成简单的工作,能学习新的东西,但学习能力明显不如常人。
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主动参与社交活动;环境需要提供一些支持,即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期的需求,有些生活需要别人照顾。
4。精神残疾四级:
世卫组织-达斯ⅱ评分在52 ~ 95之间,适应行为轻度受损;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常人差,有时会忽视个人卫生。【/br/】能够与人交流,表达自己的感受,感受别人的感受,就是差。能从事一般工作,学习新东西,比普通人略差;偶尔需要环境的支持。一般生活不需要别人照顾。
多重残疾分类:多重残疾,残疾的一种类型。
是指一个人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残疾,且多为智力残疾。
患者的残疾程度一般比较严重。
也称为 在中国;全面残疾 。
根据1987年的残疾人抽样调查,中国约有673万残疾人。
其中,88.13%患有二类残疾,10.57%患有三类残疾,1.19%患有四类残疾,0.11%患有五类残疾。
失明和失聪不包括在美国。
多反应学习中行为模式或行为系列的获取。
比如在运动技能学习和机械言语记忆中,要求学习者按照一定的顺序掌握一系列的反应。
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残疾称为多重残疾。
多重残疾应表明其残疾类别。
多重残疾按照最重一类残疾的分级标准进行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