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属于副国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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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省委书记都是副国级。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除其全国人大代表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均为专职省部级职务。
省委书记是中共省委一号人物的头衔,是省级单位的第一任领导。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以来,一直使用正部级干部的称谓。
有些省份的省委书记是政治局委员,而中央政治局委员是副国级、二级干部,比省部级高一级。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省委书记都是副国级。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除其国家副部级职务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均为专职省部级职务。
在实践中,直辖市的市委书记是政治局委员,是二级干部,是副国级领导,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所以直辖市的市委书记的级别要高于省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