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大学生参军入伍十条优惠政策)
为鼓励大学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国家和江苏省出台了十项优惠政策:
1.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自2021年研究生招生起实施。
2.放宽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学生(含专科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录取普通本科,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录取成人本科,从2022年起实施。
3.自2022年起,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及相关学习,并通过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如果他们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允许他们毕业。
4.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就业渠道。
5.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享受一年内应届毕业生入学(就业)同等政策。
6.事业单位一般管理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每年公开招聘人员时,分别拿出不低于10%和30%的岗位,招聘当年退休的江苏省户籍或生源地高校毕业生。
7.在江苏省服务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可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北方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试计划。
8.非江苏籍大学生和在国外学习(工作)的江苏籍大学生,在江苏省参加征兵体检、复试、政审期间,往返老家和学校(工作地)所发生的交通费,经批准入伍后,由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军人(义务兵)因公出差城市间交通相应等级标准予以核销。
9.江苏省大学生在江苏省体检、复试、政审期间,负责提供免费住宿等相关保障。
10.参加援建湖北抗击疫情一线任务的人员及其子女,以及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高校毕业生,应纳入优先征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