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30天)-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处理材料
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有效)、户口本(原件、完整、打印清晰)、双方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3份)和近期同版一人证件2寸照片两张。
操作说明:
双方自愿离婚,了解离婚登记的法律规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已达成共识。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离婚登记的民事行为没有隐瞒。以上申请内容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