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落户材料邮寄中啥意思?
海口落户材料在邮寄中
不在网上见面审批结算,就一路邮寄材料。如果流程显示材料正在邮寄,请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详细处理流程
1.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民生”进入免密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点击“免密审批”(如有提示,需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请材料,选择所属地区和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
二。申请通过后(如果驳回,会在我的事务中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件办理”。
(1)选择“窗口办理”:持原申请材料到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然后持《户口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复印件、申请人及陪同人员近期1寸白底彩色照片在窗口办理落户。
(2)选择“邮件处理”
1.申请人应填写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收到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在户口登记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请材料原件、居住地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陪同人员近期1寸白底彩色照片邮寄至指定地址。
2.经办单位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有疑问,反馈至“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在线推送至“我的事务”;申请人应当核对《居住人口登记表》的内容,签字确认或者填写修改意见;经办单位将申请材料原件(按规定备案的除外)和填写完毕的书(表)邮寄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