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将取消(疫情期间)
广东省公安厅发布通知,鉴于我省已逐步转向常态化疫情防控,决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恢复原签注政策,即取消疫情期间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
1.2021年1月31日前未签注居住证,2021年2月1日前完成签注的,视为居住证按期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2.2021年1月31日前未签注居住证,2021年2月1日后完成签注的,未签注时间视为逾期签注手续,暂停居住证使用功能。办理签注手续的,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办理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举例说明两种情况。
示例1
2019年12月20日居住证到期未签注,2021年1月15日签注完毕。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顺延,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计算。
示例2
居住证2019年12月20日到期未签注的,2021年2月20日完成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签注完成之日(即2021年2月20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