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建造翻修提取指南(建造+翻建+大修)
佛山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指引
按照国家政策,重建房屋是指拆除所有房屋,单独设计,重新建造;自住住房大修是指住房的某些主要构件需要改动或更换,但住房不需要全部拆除;装修、装饰等。不属于大修自住住房的范畴。
提取材料:
1.收回本人身份证(非居民身份证员工提供存款登记证明)。
2.提取该人自己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委托书)。
4.土地证。
5.规划许可证。
6.结算发票。
7.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自住房屋大修需要)。
8.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自住房屋新建、改建、大修,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的,须提供配偶提取;自住住房异地新建、翻建、大修的,提供住房所在地配偶户口)。
9.户口本(房屋在外地购买、建造、大修的,不需要提供)。
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资金是银行自动划拨的,所以员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是有效、准确、安全的。取款金额大于10000元时,提供的收款账户必须为ⅰ类账户。
目前,开放口岸的银行账户有:
提取间隔:
购建大修提取≤6个月/次。
职工使用同一套房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在有效期内采用银行自动转账形式。传输时间间隔是:
1.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每半年至少提取贷记一次。
2.其他的每年至少撤回和转移一次。
提款额度:
1.职工个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产权份额(含已在异地提取的,以职工在异地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为准)。
2.每次支取时,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500元。
3.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尚未还清的,应先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取。
提取过程:
1.应用程序。单位经办人到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接受。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的,按照规定格式当场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者需要补充的资料。
3.复习。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批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如果拒绝,说明拒绝的原因。
4. Get 。窗口关闭时,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