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申报指南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跨地区、跨单位流动重新评审指导意见
职称复评的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与常规职称评审相同。《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与常规职称评审同步使用、同步进行。对复评合格者,颁发广东省职称证书,与原职称证书合并使用,资格自取得原职称之日起计算。
申请材料:
1.初级职称评定申报表[点击下载]
2.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初评职称考试、确认、评定公示信息表[点击下载]
3.全日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绩效结果材料。如: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报告、与专业工作相关的技术报告、与专业工作相关的发明专利等。
5.提交个人半年以上相同工作经历的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在职证明等在职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申请首次职称评审,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评估。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将通过评审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提交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5.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认定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无异议通过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