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才补贴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1。主要数字
根据《佛山市全日制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新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均为全日制。
专门举办“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等“一事一议”专题活动。
国家领军人才落户补贴400万元。
省级领军人才落户补贴300万元。
地方领军人才落户补贴200万元。
2。博士和博士后
新引进的全日制且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博士、博士后和入境博士后。
补贴博士落户20万元。
博士后定居补贴 30万元。
在国外的博士、博士后,给予 10万元的生活补助。
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后,一次性科研经费 30万元支付给用人单位。
新博士后开放后,给予建站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 20万元。
每名博士后每年给予生活补助 18万元;对无业配偶每月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一般为2年。
3。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新引进的全日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除外)。
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给予 3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
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给予 2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
4。初级人才
新引进的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全日制初、中级人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除外)。
初、中级人才租房补贴(缴费年限不超过3年)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000元/年。
高级技师9000元/年。
硕士学历人才9000元/年。
本科学历人才6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