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博士研究生就业补贴发放标准
温州平阳就业补贴两年发放。
第一届博士生:共6万元;
二类、三类对象补贴额度按人[2020]1号《关于建设生态佳市高层次人才40条意见》标准的150%兑现。其中,博士生:7.2万元
应用程序对象
1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以后,35岁以下新全日制博士生,世界前200名大学(根据ARWU、THE、QS、U.S.News最新排名)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首次来温州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
3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5年内)首次来温州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应用条件
1-3类对象的申请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职在平安工作。
养老保险的缴纳是主要依据,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是证明材料。
2.新(第一次)到萍萍工作。
是由系统调用大数据决定的。近两年在萍萍无养老保险记录的,确定为在萍萍新(第一)工作。
3.年龄要求。
1类对象必须在35周岁以下,判断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默认为x年x 1日)”——“身份证出生日期”≤35。第2类和第3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4.毕业要求。
2班、3班必须在5年内毕业,判定方法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的年份-取得毕业证书的年份”≤5。1类物体不受此限制。
5.单位要求。
根据《温州市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市发〔2020〕68号),二、三类对象仅限于企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