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
桂林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须知
(1)户籍在当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前未迁入我市,但已连续三年在流入地初中就读的外省籍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初中就读满三年(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登记为准), 且是初中应届毕业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合法稳定。
(二)户籍在广西、桂林市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截止前迁入我市的,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未迁入户籍的符合以下条件:在流入地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在流入地初中完成学业满三年的(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登记为准)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且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一年以上,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3)桂林市12个县(区、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中考报名截止前将子女户籍迁入市区的,可在市区参加中考。未迁入户籍的符合以下条件:在市区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有正式学籍(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登记为准),初中应届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一年以上,可在市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4)外来务工人员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广西有效期内的人才居住证,经广西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核发。不受户籍和学籍限制,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现役军人、复员军人、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不受入学条件限制,可在户籍流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