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参保指南
中山市社会保障保险分为:单位保险登记和个人保险;其中,参保个人为中山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中山市社保等公共服务的非户籍人员。
个人处理
处理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处理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在中山开立的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广发银行、农商行)活期结算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需代理,请提供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地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中山三路26号12楼。
电话:(0760)8832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