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结婚证可以补领吗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者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行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申请换货的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且该情形仍维持的;
(三)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或离婚的;
(四)当事人持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
(5)当事人持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备案证明或婚姻登记档案盖章复印件。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发:
(一)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时,婚姻登记档案查不到且无相关证明,一方或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明确表示结婚意愿的;
(二)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和申请补领结婚证的;
(三)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声明登记日期内的婚姻登记档案号一致、完整,但没有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明的;
(四)当事人已登记结婚,但申请补领时已离婚或丧偶的;
(5)当事人已办理离婚登记,但申请补领时已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的;
(六)诉讼离婚生效后,当事人申请补发离婚证的;
(七)当事人在港、澳、台地区或者外国按照当地法律缔结婚姻或者解除婚姻的;
(八)当事人的婚姻或婚姻登记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九)当事人的婚姻无效,且无效情形尚未消失,故申请补办结婚证的;
(10)一方申请补领结婚证的;
(十一)同一对当事人重复进行婚姻登记(包括同一当事人使用不同身份证件进行婚姻登记),申请补领结婚证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置换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