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型肺炎期间工伤认定可以延期吗?
是的,海口社保局下发通知,延长工伤认定和送达时限。2020年1月1日至2月28日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由原来的30日延长至60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等特殊原因,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延长至90日。对已经受理但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案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和作出结论的时间延长30日。
此外,人社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的工伤申报案件提供优质服务。必要时,市人社局工伤部门可直接受理,无需经过市公共事务管理局窗口,做到缩短办理时间,特事特办,认收快付,积极指导相关单位依法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