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发放条件


海口企业稳岗补贴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海口企业稳岗补贴办理指南

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向市就业局提交申报上一年度稳定岗位申报表材料。

申请稳定岗位回报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2018年不裁员或裁员率(年末员工数与年初员工数之差与年初员工数之比)控制在2.3%以内。(计算企业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因劳动合同到期、调入、自愿离职(辞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的职工人数)。企业稳定岗位返还标准按照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其中列入去产能名单的企业提高到60%。

需提供的材料如下:申请稳定岗位回报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海南省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

2.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纳汇总申报表和企业社保缴纳缴费凭证;

3.企业2018年1月、12月职工花名册,裁员及正常减员说明(因劳动合同到期、调出、自愿离职/辞职、退休、死亡等原因。)及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返还2018年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贴、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的,须提供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表、职工生活补贴支付明细表或培训费发票等凭证;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也可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申报工作通知及下载表格。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失业保险科。

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的咨询电话是0898-6523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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