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可怕在哪里?它打造了一个疯狂外卷、鸡血无上限的体系

商鞅变法可怕在哪里?它打造了一个疯狂外卷、鸡血无上限的体系,第1张

商鞅变法可怕在哪里?它打造了一个疯狂外卷、鸡血无上限体系

紧到无懈可击的逻辑,接近理想的执行状态,创造了一个鸡血无限的疯狂体系,这就是商鞅变法的恐怖之处。没有必要长篇大论。只有通过下面三句话,我们才能体会到这一点。

“赏多威严,人见战赏忘死,见辱不战苦...欲耕富国者,境内必有贵粮,但非耕之征多,市利之租重”。

上面这段话道出了秦“农战”政策的实质:

每个人都害怕战斗。这是自然的。没事,首先加大惩罚力度,这样逃跑参军的代价甚至比战死还严重。能够死在战场上是一种解脱;同时,所谓四问之下,必有勇者,提高兵役奖励那么高,根本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每个人都把脸转回到黄土上来厌恶农耕生活,这太正常了。很简单,让农民得到最大的利益,对那些脱离农业生产的商人课以重税,从而形成这样一个逻辑:不种田就要卖粮,但粮价高,朝廷征收的买卖税又极重,于是人们只好放弃商业和手工业,转而自己种田。从此“民竭于地”。

“明君立其臣也,用必出其劳,赏必加其功。如果你奖励你的成就,人民将争夺你的成就。”

这句话的意思是君主赏罚分明,一个人的任用和赏赐只有一个依据:对方的功绩。

为了实现这一点,君主首先要按照法令规定的规则行事,建立朝廷的信用;不要表露个人爱好,避免小人揣测,堵塞以权谋私的渠道;我们应该抑制自己的喜好,杜绝因为个人好恶而任用和奖励人。

类似于这种说法,还有另一种说法:“如果人们相信他们的回报,他们就会成功;如果你相信你的惩罚,你会无缘无故地犯强奸罪。唯有主爱重与信,不爱私害”。其核心思想是爱惜君主的羽毛,树立人民对朝廷法令的信任,分清公私,避免出现小人当道、奸臣争权的现象。

“丈夫是一体的,相互监督缺一不可”。

这十个字正好说出了监督权能够有效行使的基本前提:有共同利益的人不能互相监督,否则无异于监守自盗。

商鞅举了一个例子:让新郎和新郎互相监督,意思是不监督,因为他们的利益和目的是一致的;但如果马能说话,让它和马夫互相监督,那就是最有效率的权力平衡,因为双方的利益是截然相反的:马夫的职责是管理和鞭策马,而马却想逃避惩罚,在马厩里享受生活。

所以,上升到国家治理的层面,商鞅并不主张官民互相监督,而是鼓励官民互相监督。官员可以管理民众,但如果民众发现官员违法违规,行为不端,也可以公开申诉。这种行为是受法院保护的。至于坐制,就是这个概念的系统化落地。

商鞅变法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系统,涵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风俗等各个方面;而且它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甚至在商鞅死后,还在继续完善。而以上三句话从《尚军疏》的角度几乎概括了这场改革的核心逻辑:

通过国家法令,驱使和引诱秦人从事农业生产和战争;

为了保证政令的执行,君主首先抛弃了私心,坚决对大臣和百姓实行功过奖惩。这样,即使法律再严格,人们也会对法院和国王产生信任。毕竟“民不聊生不平等”,法律不能只讲诚信;

在监督层面,应避免官官相护,提倡各阶层相互监督,避免国家权力成为特定阶层的特权。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为什么商鞅变法的效果令人恐惧?

它的制度是高度定向的,即它尊重君权,促进农耕战争,并丰富强兵。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围绕着这些目的;

实现这些目标的核心措施是根据军事功绩任命官员军衔,即只有一个利益来源:军事功绩。再说,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官二代,只要你没有做出贡献,就没有资格享受财富;

更让人佩服的是,历代秦王基本都没有打破这个规矩,也不用以个人喜好代替国法。再加上相互交织的监察制度和基层制度,秦国的改革得以高效进行。

经过商鞅的苦心经营和秦王几百年的坚持,秦国彻底转变成了高效的战争机器。据史书记载,秦人闻战互贺:“人闻战互贺”;人们把自己的孩子送上战场,鼓励他们勇敢战斗。毕竟,如果他们的家人在战场上表现不好,结果将会是“如果我们拼个你死我活,我们就自相残杀”,整个家庭都会陷入极大的麻烦。

当然,商鞅变法虽然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但我们也不能一味地赞扬它,而忽视它的局限性和弊端。比如夸大法规的作用,迷信严刑峻法,刺激人对物欲的追求,把人当机器,却忽略了人的情感需求和基本人性。

凡事都有个限度,尤其是当秦国最终统一了天下,人们长期紧绷的神经急需调整,原有的制度已经不符合新时代。而秦朝继续保持着对法规的迷信,老二的死自然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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