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变法

北宋时期变法,第1张

首先,说“王安石变法是使宋朝向更现代化方向进步的变法”是完全搞不懂王安石变法到底要干什么!王安石变法改变了许多法律,如青苗法、市场变化法、雇佣法等。,但仔细看这些“法”,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制度改革,而是税制改革。青苗法就是政府借钱给农民,然后收利息。最后,它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变相的新税种。就业法就是老百姓交了钱,免除老百姓去政府部门打零工,也就是所谓的“交免钱”。因此,王安石变法的实质是提高朝廷的财政征收能力。所以王安石变法与现代化无关。他只是朝廷内部关于如何增加财政收入的政治改革。

其次,所谓“王安石重商主义”也是对王安石变法的误读。什么是重商主义,即把商业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把发达的商业作为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是近代西方国家在资本积累的国际竞争过程中出现的。这是一项国际贸易政策,不是针对国内市场的。重商主义强调积累贵金属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性,认为财富的真正来源是对外贸易。事实上,这是特朗普政府最近对华贸易战的理论根源。

我们来看看王安石变法。他完全关心如何加强宋朝的财政收入。换句话说,重商主义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对外贸易在其他国家赚钱,而王安石变法关注的是如何用更有效的手段从宋朝的普通百姓那里拿到钱。所以重商主义与王安石无关,只不过王安石不同于一般的宋官,他发现当时农民没有钱。但商人在经营过程中有大量资金,因此调整税收征收政策,以征收营业税为重点。所以他关注商业,不是商业发展本身,而是商业贸易带来的税收。事实上,王安石变法中提高税收的关键途径是从流通中的商业环节抽取巨额税收(比如所谓的市场交换法,就是利用朝廷的权力在市场上做垄断性的商业经营,比如盐、茶、酒等日常消费品的垄断政策,也是利用朝廷的权力来怀疑商业中的所谓垄断利润)。因为农民没有钱,所以要尽可能增加对商人和商业环节的税收。事实上,这种认真对待商业运作的方法打击了宋朝的商业发展。这是抑制商业繁荣的税收政策,根本不是重商主义。

所以,总之,王安石变法的根本思想是落后的,不利于宋朝的经济发展,只利于宋朝朝廷的税收和创收。另外,参与变法的人从中受益,造成的恶劣影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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