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7年工资1万多(七旬环卫工遭套补)

干7年工资1万多(七旬环卫工遭套补),第1张

干7年工资1万多(七旬环卫工遭套补)

实时新闻导读:“一万多名工作7年的70岁环卫工人获得补偿”;想了解具体情况的,和梅子百科知识网的边肖一起看看“工作7年,收入过万”的内容吧!、

从事环卫工作七年,只拿了一万多的工资?近日,四川巴中南江县的张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关于70多岁的父亲张某明的工资,有很多疑问。据她调查计算,还差8万元左右。

张女士的计算依据是一张银行卡。她介绍,当地社区曾要过她哥哥的身份证,办过银行卡,多次往卡里打钱,而她哥哥并没有在当地工作。这张卡很可能是用来支付他父亲的工资的。“但是里面的钱不知道去哪了。”

张的工资还有八万的差额吗?张女士所说的银行卡是否用于父亲的工资?打进卡里的钱属于哪种钱,钱去了哪里?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诸多问题的背后,是当地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创建公益岗位,收取岗位补贴资金,然后用于支付其他相关人员的工资。

目前,社区相关人员已被当地纪委立案查处。

对“工资”的质疑

七十岁的人,做了7年环卫。

只拿一万多的工资?

张明,70多岁,2011年至2018年在四川巴中市南江县郑智镇余家崖做环卫工人,共7年。然而,在过去的7年里,他的工资只有1万多元。

据张某明回忆,其每年领取工资的次数为:2011年至2。

2013年,每年收到700元;2014年1200元;2015年2200元;2016年2400元;2017、2018年2200年;一共一万多块钱,都是“收的现金”。

7年只有1万元工资?这让女儿张女士产生了一个疑问——疑问也来自一张突然出现的银行卡。

↑2018年张老师公益岗位补贴

张女士介绍,2018年,父亲在打扫卫生时出了车祸。事后,当地凤仪社区工作人员已经将一张作为他弟弟办理的银行卡交给了他父亲。一开始对方称是“废卡”,但后来社区告诉卡里已经进了6000元,并告知密码取出其中的4000元给社区。

“我最后只给了他们2000块钱,但没过多久他们就说把钱退了是‘违法’。”张说。

社区的这一举动让张家感到可疑。这是什么卡?为什么是以我弟弟的名义办理?为什么银行卡之前一直在小区手里?“废卡”里怎么会多出6000块钱?社区为什么要参与其中?

张女士介绍,经她和家人调查,这张卡是以弟弟的名义办理的,前后有多次支付记录。赚钱的原因是当地政府为他弟弟设立了一个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1250元。然而,他的弟弟对这一切并不知情,做环卫工作的是他的父亲。

张女士认为,由于父亲年事已高,对银行卡的操作也不熟悉,这张银行卡很可能就是以弟弟名义办理、为父亲付款的那张。但赚到钱后,社区只拿出一部分,用现金结算给父亲。

张女士介绍,按照每月1250

元标准计算,加上父亲已经拿到的钱和后来银行卡里的6000元,应该有8万多元的工资差。但是里面的钱不见了。

假柱

这位老人长期在外工作。

但他在村里“上班挣钱”。

对于张女士的说法,红星新闻记者近日前往当地进行了调查。

据张某明介绍,2011年,因为没人打扫,社区来给玉锦雅做思想工作,就同意了这份工作。至于工资,那叫双方口头约定。这700元是逐年递增的,一年发一次。他并不知道存有儿子身份信息的银行卡存在。

关于银行卡,张某明的儿子张先生介绍,2015年左右,在小区上班的龙某找自己要了一张身份证照片。“我不懂相关手续,因为我是社区人,就把身份证的照片发给了他。”张先生说,他不知道小区会用他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

对于张女士称当地政府为其弟弟张先生设立了公益性岗位一事,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2014年,凤仪乡人与张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甲方为南江县凤仪乡人,法定代表人谢某强,乙方为张先生;合同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从事“城镇保洁/市场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农村道路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为“每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250元”。

在另一名记者获得的凤仪乡环卫工人工资表上也发现了张先生的名字,工资为每月1250元。

↑2015年张老师的公益帖显示为“道路维护”

资料还显示,2015年,张先生还与凤仪乡人* *签订了协议,但在凤仪乡公益性岗位工人工资单上,张先生的岗位变成了“农村公路养护”,工资一直是每月1250元。

在南江县财政局和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中,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张先生的“工资”分别为2015年750元、2016年900元、2017年和2018年1000元。

但张先生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在外打工,并没有在当地工作过,也没有和当地政府签订过劳动合同。张先生也想知道他的银行卡是用于父亲的工资还是其他用途。“如果从2014年开始按合同计算,工资应该在10万元以上,那这些钱去哪了?”

官方回应

社区行为属于“诱捕公共利益”

纪委已经查处了。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张先生当地的社区工作人员龙,询问了张先生的环卫工作和工资发放情况,以及他身后留下诸多疑问的银行卡和张先生在当地的公益岗位。

龙介绍说,张的环卫工作是他 自愿行为 因为当地农村没有能胜任的年轻劳动力,只能商量让年纪大的人打扫卫生,工资由双方口头协商确定。其称,按照约定,张某明的工资并没有错,且已现金支付,不在的还有8万。

龙介绍,当初张某的环卫工作是他的“自愿行为”,因为当地农村没有能干的年轻劳动力,只能请年纪大一点的人来打扫,工资由双方口头协商确定。其称,按照约定,张某明的工资没有错,已经现金支付。根本不存在8万元的差价。对此,龙某拿出了张某明工资签名的相关证明——这是公益性岗位领取的工资数,还有当事人的签名。

对于使用张某儿子的身份办理银行卡一事,龙解释说,张某的工资确实是从银行卡上收到的钱中提取的,但该卡并不是专门用于支付张某的工资,卡内的钱也用于支付其他人的工资——对此龙没有出示相关凭证。

对于这一行为,龙表示,他和另一名工作人员已被南江县纪委处罚,属于“套公器”行为。南江县镇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杨也向记者证实,龙确实因“设置公用设施”被县纪委处分,但未说明如何处理。

杨说,他就张某少发工资一事向家人提出质疑,镇* *作了调查,查明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张某儿子的身份信息,通过办理失业证申请公益性岗位,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再将这笔钱用于其他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发放。“张某明的家人认为这笔钱应该归家人所有,所以一直在追问,但通过计算,对于老人的工资来说,确实不差。”

但是,这笔钱到底用在了哪里?

那些公益性岗位,社区和乡镇* *都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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