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加强货运司乘人员管理服务通告

巴彦淖尔市加强货运司乘人员管理服务通告,第1张

2022巴彦淖尔市加强货运司乘人员管理服务通告

[2022年4月17日更新]

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防治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代理船员管理服务的通知

(巴防指[2022]29号通知)

2022年4月14日凌晨,我市婺源县在刘钊G6高速交通服务站为自治区外货车司机进行落地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病例。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充分保障货运物流畅通的前提下,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资料的运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前往、来自、途经巴彦淖尔市从事生产、生活、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以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的司机、乘客,须提前扫描“巴彦淖尔健康宝”(附后)二维码进行备案并配合核对行程单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立即进入巴彦淖尔第一市场场所。上述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所属企业实施。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向所在社区(村、嘎查)报告,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政策。任何人不得进入巴彦淖尔市从事无相关证件或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相关运输活动。

二是各县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根据货运交通情况,在公路疫情服务站增设核酸采样点,配备足够数量的采样人员,切实加快核酸检测采样速度,最大限度防止各类车辆在公路疫情服务站聚集,造成拥堵或疫情扩散风险。

三、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货物装卸企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管理装卸人员和司机、乘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闭环管理。

四、各县、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压实属地责任,各高速公路疫情服务站、服务区、高速公路沿线餐饮、修理、住宿等服务场所要压实责任主体,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出人员健康码、旅行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巴彦淖尔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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